对于拒绝申请、不公告的商标,商标局必须书面通知
商标注册申请人。如果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,可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审查委员会申请审查。下面我们一起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商注册标被驳回后,如何进行补救。
如果我们此时根据反馈,发现我们的商标既不是违法商标法的强制规定,也不存在类似或申请,我们可以向上提出复审。
商标审查委员会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作出决定,书面通知申请人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,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,可延长3个月。当事人对商标审查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,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天内向人民法院起诉。
此外,如果引证注册商标满三年,可以撤销对方三年未使用的类型,撤销后申请商标再审,获得自己想注册的商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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